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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广告代理费         
广告代理费
[ 作者:佚名    转贴自:MBA智库百科    点击数:977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8-28    文章录入:老设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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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代理费

什么是广告代理费

  广告代理费也称代理佣金或者代理费制,是广告公司获得报酬的一种方式。这种方式以广告主投在媒介上的资金数量为依据。按照这种方法,广告公司将广告主支付的广告费用的一部分按固定比率留下来,作为广告公司为该客户创作广告的全部费用。代理费制是广告代理制的核心。

  广告代理费的比率,按照国际惯例,大众传播媒介的代理费比率是广告刊播费的 15% ,户外媒介的比率是 16.7% 。在我国,根据《广告管理条例实习细则》,承接国内广告业务的代理费是广告刊播费的 10% ,承接外商来华广告的代理费是 15% 。

  近年来,由于广告公司间的激烈竞争,广告代理费比率日益下降,在国外,只有 14% 左右的广告主仍按照 15% 的代理费额度为广告公司支付代理费。而目前我国的广告业却出现了零代理的现象。零代理,顾名思义就是广告公司把从媒体所应得到的“点数”再返还给广告主。显然,这种做法违背了《广告法》和《广告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。在我国,根据最新的一项广告业市场状况调查表明,很少有广告公司能获得 15% 的代理费,多数维持在 3%~5% 的费率之间。而“零代理”的出现,则是广告公司发动价格战的一种极端方式。

广告代理费的的不合理性

  到目前为止,广告公司的报酬更多的还是通过代理费来体现。但代理费这样的报酬体系并不十分合理。

  虽然广告的效果问题研究从广告行业产生之日起就存在。但在早期,对广告主而言,整个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不高,广告的效果要比今天突出很多。同时,当时强势地位的是媒介,广告公司的代理形式更多属于媒介代理而不是客户代理。社会发展的进步,整个营销环境的复杂,营销效果难度的增加,广告主也需要广告代理公司拓展业务,提供更多专业化的服务,因而广告代理公司的业务也从单纯媒介代理扩大到进行广告的策划、创意、设计和制作等内容的客户代理。这样,对广告代理制而言,广告代理公司的重心已经发生了变化:从对媒介的代理服务转移到为广告主服务这个重心。这样就形成以广告主为中心的广告活动关系链,广告主位于系统的中心位置,提供了制作广告和购买媒介时空的全套管理指导和资金支持,这些提供财源的组织支撑着整个广告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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